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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药监局曝光2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馥佩、曼秀雷敦防晒上榜

李娜|首席记者|2020-04-14 12: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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馥珮和曼秀雷敦两大品牌的防晒产品也因为“标签标识”不合格被曝光。

文丨化妆品报记者 李娜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9年广西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公告(2020年第1期),公告显示:此番,广西药监局共抽查化妆品203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25批次,主要涉及的品类包括美发、防晒和牙膏产品。值得一提的是,消费者较为熟悉的馥珮和曼秀雷敦两大品牌的防晒产品也因为“标签标识”不合格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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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馥珮冰泉防晒露 SPF25PA++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而曼秀雷敦新碧冰凉清透防晒喷雾SPF40 PA+++和曼秀雷敦新碧户外骄阳防晒喷雾 SPF35 PA+++ 2批次防晒产品,不仅产品批件与标签标识不一致,还检出了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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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批件与标签标识不一致,意味着化妆品生产企业擅自变更产品配方。而检出未标识的防晒剂意味着该产品没有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全成分标识。化妆品全成分标识实施的意义不仅在于给予消费者的知情权,实际上也是倒逼企业诚信生产,对产品质量负责,同时也有利于企业保护自身的利益。

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和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都属于化学防晒剂。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防晒剂有28种,包含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但不包含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也就是说,曼秀雷敦的问题在于添加了一种允许使用的防晒剂,但未在成分列表中给与标明;而馥珮使用的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如果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则在我国目前属于非法使用的防晒剂。

2018年6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 (EU) 2018/885 号修订案,授权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MBBT(nano) 为化妆品准用防晒剂,最大允许使用浓度10%。一位原料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我国化妆品行业的法律法规一向是follow欧盟,但如果抽查的标准是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那么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在我国就属于非法添加的防晒剂。需要提醒广大品牌商的是,虽然有些新的防晒剂在国外已经允许使用,但在国内,仍然需要遵循中国的法律法规。

另外根据公开信息,近日,广西药监局又下达了2020年化妆品国家抽检任务,在经营环节抽检11类化妆品共715批次,检测项目190个。针对乡镇市场劣质化妆品频现等乱象,抽检重点关注城乡结合区域,县城抽样批次比例大于4成,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不少于5%。

抽检的11类化妆品是:婴幼儿护肤类产品、宣称祛痘/抗粉刺产品、面膜类产品、爽身粉类产品、宣称保湿滋润的国产非特一般护肤类产品、宣称紧致抗皱的国产非特一般护肤类产品、祛斑/美白类产品(非面膜类产品)、养发育发类产品、护唇及唇部彩妆类产品。抽样场所主要是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药店、零售连锁店(不含商场专柜)、美容美发机构、网络经营者、小商店、商场和超市等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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