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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药监局公布3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章光上榜

王嫒|记者|2020-04-17 14: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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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监局公布的最新不合格名单中,章光两款系列产品检出黄体酮成分与标签标识不符。

文丨化妆品报记者 王嫒

近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福建省2020年化妆品监督抽验结果公告(第一期)》,公告显示,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的化妆品监督抽验中,共有三批次产品检测不合格。

具体产品分别为,标示为浙江章光101有限公司生产的章光101F发珍育发液(标示批号为20181101)、标示为浙江章光101有限公司生产的章光101育发剂(标示批号为20181201),检验结果发现其中均含有按规定不得检出的黄体酮;标示为猫头鹰(福州)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9利油茶精华沐浴(标示批号为17073101),检测结果发现乳菌落总数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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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性激素(雌激素类、具有雄激素效应的物质、孕激素类)被列入禁用物质,禁止作为化妆品原料添加在化妆品(育发类产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中。而此次在章光两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检出的黄体酮成分,又称孕酮激素、黄体激素,是一种孕激素。据公开资料显示,不合理的性激素摄入,会引起内分泌失调、新陈代谢紊乱、女性月经不调等病症。 

在此提醒消费者,上述检测不合格的两款产品在天猫、淘宝等平台依旧在售卖,消费者购买时需多加甄别。

同时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已要求各级相关监管部门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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