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化妆品报记者 钟锦
9月19日,微博博主@flypig发微博称,韩国美妆品牌悦诗风吟的境内线下门店在进行店面推广时,将他所设计及创立的软件NOMO-VID8相机的界面截屏用至其店面的广告中,此外,悦诗风吟官方微博也发布了含有NOMO截屏界面的广告。而此前,悦诗风吟没有获得@flypig的任何授权。

在这条控诉悦诗风吟侵权的微博发布后,悦诗风吟立即删除了相关微博及视频,但@flypig表示,截至9月22日,悦诗风吟的线下门店依然在播放含有NOMO的广告素材。
资料显示,NOMO是一个摄影工具软件,由北京灵光闪现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微博博主@flypig(本名:林嘉澍)为该公司总经理,目前在微博拥有142万粉丝,@flypig曾公开表示,NOMO的页面图稿是他自己亲自创作,已通过正规程序获得法律保护,开发完成日期为2018年4月20日,首次发表日期为2018年5月1日。
记者对比发现,在悦诗风吟店面推广中所使用的照相机形象与@flypig所设计的VID8相机界面风格相似,不过,NOMO的相机镜头图案,在悦诗风吟的广告中呈现的是模特人像,且没有相应的的LOGO标志。

本报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悦诗风吟品牌方,对方表示,正本着友好真诚的态度品牌和对方在沟通,但并未就该事件表达任何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