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化妆品报记者 李梦琴
12月1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称,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标示为珠海希恩化妆品有限公司等生产的蕾特恩祛痘精华霜等9批次宣称祛痘/抗粉刺类产品检出禁用物质。

记者发现,在 9批次检出禁用物质化妆品中,有8批次标称珠海希恩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均被检出赛庚啶,而由广州市科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DOUYUANSHI祛痘修护霜则被检出苯海拉明。
公开资料显示,这两种物质都是《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的禁用物质。苯海拉明是抗组胺药,适用皮肤粘膜的过敏性疾病,如荨麻疹、枯草热,过敏性鼻炎等。据北京中医院药剂科主管药师刘洋介绍,赛庚啶虽为抗过敏药,具有抗过敏的作用,但其副作用较为显著,属于孕妇禁用物质,且普通人用药后可能会出现嗜睡、口干、乏力、头晕、恶心等症状。

此外,检出禁用物质的8批次蕾恩特产品有7批次为祛痘类产品,包括蕾特恩祛痘菁华液、蕾特恩痘痘贴、蕾特恩祛痘菁华霜等。据蕾特恩官网显示,其为国内祛痘连锁品牌,主打问题肌肤的定制化服务。
目前蕾特恩祛痘连锁店数量已超过1400家,覆盖285个城市。记者了解到,蕾恩特的业务模式多为:在线上平台以1元或16元享受369元的新客体验服务吸引顾客到店消费,再引导消费者以购买产品赠送服务为由继续消费。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产品还赠送服务,乍一听是美事一桩,但实际上,在产品的安全性与功效性未得保证的情况下,躺在美容椅上闭着眼睛的消费者只能“任人宰割”。
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有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广东、宁夏、青海、山西、安徽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