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化妆品本报记者 李硕
3月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发布对五家社区团购企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的处罚结果,对滴滴旗下橙心优选、拼多多旗下多多买菜、美团旗下美团优选、阿里巴巴投资的十荟团分别处以150万元行政罚款,腾讯投资的食享会被处以50万元罚款。
社区团购商间的价格互撕,是互联网巨头跑马圈地与资本的无序竞争的结果。一方面,平台竞争前期实行“补贴”策略时,消费者确实能以较低价格获得实惠,但烧钱抢市场过后,相关企业很可能大幅提价,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损害消费者利益。
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利用资金、规模优势,采取直降、发放优惠券等形式补贴,让大量商品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冲击了实体零售商。“我们不怕竞争,我们喜欢竞争,若在同样的价位失败,我们认了,但是被资本的价格战打败,实体店不服。” 互联网平台野蛮的低价倾销让实体店主们满腹苦水。

聚焦到化妆品市场,近几年,随着国内几大互联网平台巨头崛起,“二选一”“低价竞争”等涉嫌垄断的问题不断出现。首先,部分平台存在限制美妆品牌销售渠道的情况,它们对 “脚踩两只船”经营者的惩罚措施包括: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扣取保证金,以减少品牌的流量和交易机会。
其次,目前,部分平台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线上化妆品的优惠力度之大,已让部分实体店毫无还手之力,客流大幅下滑,门面房十室九锁,更多劳动力失业,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目前,中小微企业贡献了我国80%的就业、70%左右的专利发明权、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在扩大就业、满足人民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诚然,数字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互联网平台能提高传统产业的效率,推动社会进步,但如果平台运用其规模优势抑制竞争,侵犯中小微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它们的作用就是负面的。
上个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出台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对我国数字经济领域中的反垄断问题做出了针对性的规范。该指南是全球第一部官方发布的系统性、专门性针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不仅细化了反垄断规则,也预示着中国数字经济反垄断趋严,平台竞争迈入全面监管的新阶段。

化妆品是个非常传统的行业,有上百年的历史,它不会因为最近几年兴起的互联网发生本质性变化。互联网只是一种工具,它对化妆品行业带来的变化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购买方式的变化,一个是传播方式上的变化,而化妆品的本质没有变,比如产品给顾客带来的体验,这也是短时间内实体店的不可代替之处。
对品牌经营者而言,在国家加紧对互联网平台管控后,应适当调整原有的渠道策略,合理分布线上线下生意比重,警惕追求短期销售额过度消耗品牌价值的风险。
对实体店经营者而言,要在坚守体验价值的前提下理解数字化工具,不能脱离员工接受能力盲目互联网化,互联网化不是电商化,而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来触达用户,裂变、拉新、复购、服务消费者,让商品在流通环节创造出更高的价值。
对互联网平台而言,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应当反思其侵略式的打法,有更多担当和追求,将精力投放到数字技术革新、服务质量改进以及商业模式创新上,而不是只惦记着几瓶化妆品、几捆白菜的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