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化妆品报记者 李娜
5月28日,国家药监局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二章中的《化妆品禁用组分(表1)》《化妆品禁用植(动)物组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正式将“大麻二酚”列入化妆品禁用原料,将“大麻仁果”、“大麻籽油”和“大麻叶提取物”列入化妆品禁用组分。这意味着,近两年野蛮生长的大麻化妆品被正式判了死刑。

大麻二酚被禁用 大麻化妆品彻底凉凉
此番,药监局将禁用组分和禁用原料一起更新,形成了《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和《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
值得注意的是,《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不仅更新了一些原料名称,还进一步明确了禁用场景,即“在什么用途下禁用”,比如马鞭草油,以前的说法是笼统的全部禁用,现在的说法却是“马鞭草油及其衍生物,用作香料香精成分时禁用,净油除外”。
简单从数量上对比,最新版《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1284种)比2015版(1290种)还少了6种,除了数量上的变化,“新旧两版还包括一些中英文符号的差异,从这一角度去比对的话,大概有几百个成分的表述都有微小差异。”一位第三方法规咨询机构负责人告诉《化妆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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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新规不仅在《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中禁用了“大麻仁果”、“大麻籽油”和“大麻叶提取物”等组分,还在《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禁用了“大麻二酚”,“你知道这些大麻化妆品的提取物之所以有活性、之所以有效,就是因为大麻二酚这个原料,因此,大麻二酚的禁用等于彻彻底底地将大麻化妆品判了死刑。”上述负责人表示。
团灭 仅用时两个月
众所周知,大麻化妆品是最近两年行业新兴的细分市场,目前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就在一个月前的4月13日,天猫金妆奖还评出了CBD工业大麻护肤类目销量NO.1。可以说,无论是本土G8品牌,还是新锐国货都有入局,甚至一些新锐品牌还依靠这一差异化定位争取到了头部VC的风险投资。

今年3月26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就修订化妆品禁用组分公开征求意见,首次提出将大麻(CANNABIS SATIVA)仁果、大麻(CANNABIS SATIVA)籽油、大麻(CANNABIS SATIVA)叶提取物和大麻二酚等原料列入禁用组分。至今日5月28日,仅用时两个月,这一细分市场就被正式宣告死刑,对于布局这一风口的化妆品企业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
就在月初,还有某工程师认为,“新颁布的2021版《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虽然把大麻来源的原料列入拟禁用成分,但这只是对3月26日征求意见稿的延续,并没有直接一刀斩断工业大麻在化妆品中的所有可能,行业解读均认为是利好工业大麻原料在化妆品中的应用。”
然而当今日(5月28日的公告)发出后,该工程师直接向《化妆品报》表示,“工业大麻原料肯定不能在化妆品上用了!”
已经生产出来的大麻化妆品怎么办?
根据公告,自药监局5月28日公告发布之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得生产、进口产品配方中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规定的禁用原料的化妆品。
那么问题来了,已经生产出来的大麻化妆品该如何处理?
按照行业惯例,上述说法意味着,已经被生产出来的化妆品依然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上述做大麻化妆品的工程师认为,“国家肯定会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后续会有相关政策出台。”
但是,化妆品法规界人士对此不报乐观看法,“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销售禁用原料产品也会面临很重的处罚,而且执法单位不是药监局,而是市场监管局,还是别冒风险了!”一位不愿具名的法规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