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化妆品报记者 闻强
近日(8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1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通告显示,国家药监局对西藏阿里地区狮泉河镇雅芳总相宜化妆品店销售产品“香蒲丽保湿焕采防晒霜”(批次为C12T25)进行抽检后发现,该产品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苯基苯并咪唑磺酸、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水杨酸乙基己酯、奥克立林、胡莫柳酯等。

韩国护肤品牌香蒲丽诞生于1990年,其防晒霜近年来在国内备受消费者追捧。记者向香蒲丽品牌方了解到,其防晒霜产品在2020年全球销售量达到了500万支,在防晒季接近尾声,其天猫旗舰店近一个月销量仍超过7000支。也因此,上述通报发出后,香蒲丽受到了行业的格外关注。
杭州优姆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是香蒲丽在国内最大经销商,目前覆盖了线上的淘宝、天猫、以及线下实体渠道。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杭州优姆第一时间和韩国品牌方取得联系,确认了被抽检产品为假冒产品,并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情况说明。9月1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确认调查结果:经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核实,被抽检产品与该司同类产品存在区别,经企业甄别,为假冒产品。”

记者随后联系到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被检测产品确认为假冒产品,并已向企业出具书面文件。
随着国内对于化妆品的监管政策趋严,类似“假冒”、“伪劣”的案件或将还会持续发生,在高压监管的“他律”之下,也需要全行业的生产者、经营者提高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