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化妆品报记者 李梦琴
9月30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了一则化妆品终身禁业资格处罚事件,厦门香普尔日化有限公司因无证生产儿童化妆品被厦门市场监管局作出化妆品行业终身禁业的处罚。据悉,该案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国首例化妆品行业终身禁业处罚案件。

据厦门市场监管局官网显示,今年4月,南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南安水头发现一处销售未经备案、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儿童化妆品窝点,现场发现标示为台湾地区厂名厂址的“必露比”牌儿童洗发乳、儿童沐浴乳、洗手液等产品,以及用于生产的工具、原料、包材等。经抽验,被扣押产品中有四种儿童化妆品不合格,洗手液菌落总数超标。
据悉,厦门香普尔日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经营范围包括设计、生产、加工、销售:日用品、工艺品、化工产品。厦门市场监管局指出,自2018年10月以来,厦门香普尔日化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受邱某委托,根据其自有配方及购买原料,委托他人加工生产沐浴乳、洗发乳、洗手液半成品(160kg/桶),并用灌装机等设备将半成品灌装为上述化妆品和洗手液。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委托方邱某因销售未经备案、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儿童化妆品被没收涉案产品,并罚款80万余元;被委托方厦门香普尔日化有限公司因无证生产儿童化妆品、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化妆品、生产伪造厂名厂址的产品等违法行为,被罚没款408余万元,其法定代表人谭某被处以罚款15.84万元并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截至发稿前,记者在拼多多平台看到,仍有店铺在售卖名为“台湾进口必露比抗菌泡沫洗手液”,其销量显示超过10万件。

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化妆品监督逐步处罚到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处罚到人”的规定,对严重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此次条例将违法行为的责任处罚细分到人,既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又增加企业的主体责任。从委托方来说,由于其违法行为跨越新旧两部条例,厦门市场监管局将其违法行为按照时间细分;从被委托方来说,厦门市场监管局将其企业主体与法定代表人细分问责,并禁止法定代表人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体现“处罚到人”规定的落地。
在趋于严格的市场监管下,生产及销售不规范的化妆品企业将逐渐被淘汰。某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随着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落地,首个化妆品终身禁业资格罚单不仅给现阶段有待规范的企业行为敲响了警钟,更强化了对化妆品从业者的警示震慑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儿童化妆品已成为市场中不可忽视的一支潜力股,但在繁荣背后,儿童化妆品在安全性方面也存在着种种隐患。今年1月初涉嫌违法添加激素的“大头娃娃”事件的曝出,更是引发社会大量的关注。今年6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儿童美妆市场相关法规体系的空白将逐步完善,儿童化妆品市场也将迎来独立监管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