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化妆品报记者 吴若瑜
10月12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了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021年第13期),广东省药监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等法规规章文件,近期对下列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显示,此次共检查23家企业,其中有21家存在违法违规现象、1家因厂房拆除被列入异常经营企业名录、1家未发现违法违规项目。

记者梳理通报内容,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质量管理不严格
这次检查中,有部分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不能提供所抽查产品的批次生产记录、无产品放行记录、无不合格品处理记录、不合格品未专区存放、部分不合格品标识不规范、实验室中的PH试纸过期问题等问题。共14家企业存在质量管理的问题,涉及企业有广州芊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纳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贝牛科技有限公司等。
生产管理不规范
在此次检查中,有5家企业存在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分别为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贝牛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膜谷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欧珀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娇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投料记录填写不规范、所抽查产品未按产品备案配方和生产工艺生产、所抽查产品未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生产工艺规程不能提供、企业现场未能提供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的记录。
其中,广州贝牛科技有限公司因为未按照规定设置质量安全负责人岗位,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设质量安全负责人,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广东药监局将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物料与产品成违法违规“重灾区”
根据广东省药监局披露的表格显示,此次检查共有19家企业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的问题,其中问题主要有原料仓部分原料已过保质期、原料无标签标识或标识不规范、不能提供所抽查的供应商档案、原料存放不规范、产品未按照规定留样,以及未对原料进行合规性评价等情况。
安全永远是第一位,所以化妆品生产过程中的管理需要非常严格,特别是化妆品原料环节。因为原料质量往往同成品质量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若企业不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要求自身,可能会导致生产批次间质量稳定性的差异、增加质量管理中的风险。
清洁作业不到位
此次检查中,厂房与设施不到位的企业共8家,分别为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芊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腾宇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领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正浩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真知丽化妆品有限公司、广东科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美晟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
以上公司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生产区域生产人员未按照洁净规定着装;洗手及消毒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人流物流交叉;未能提供车间环境监控记录问题;中间产品存放未按规定区域存放、包装材料未离地摆放问题;成品和原料存放在简易棚中,无防鼠、防虫、防潮等设施,其中,广东科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有虫害迹象。以及设备方面,存在检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已超过有效期的问题,影响质量管理的准确度。
整体来看,自新条例实施后,国家对化妆品企业检查监管愈加细致,尤其是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原料标准规范度更加重视。而企业唯有遵照法律要求,在政策下规范生产、良性竞争,才能保障自身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