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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批次化妆品抽检不合格!皆来自酒店

李梦琴|记者|2021-12-16 0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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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宾馆将被纳入化妆品监管的重点场所。

文丨化妆品报记者 李梦琴

12月13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根据2021年青海省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本期抽检产品共86批次,经检验,80批次产品检验结果符合规定,6批次产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原因均为防腐剂不合格。值得注意的是,这6批次产品均在青海省内的酒店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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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剂不合格

通告显示,标示为扬州晶品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护发素、去屑洗发露、滋润沐浴露;扬州市欣扬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鞭草沐浴露;扬州市佳丽日化厂生产的沐浴液、洗发液等6批次化妆品被检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不合格。对于产品不合格的具体原因,通告中并未提及。

据了解,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俗称“卡松”,在化妆品中用作防腐剂。由于对皮肤具有刺激性,该成分容易导致皮肤过敏,一般在使用后需要尽快清除掉,所以该成分多用于清洗产品中。《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显示,卡松在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为0.0015%,适用范围为淋洗类产品,而这一成分不合格可能会导致皮肤过敏患湿疹。

这也就意味着上述3家公司生产的6批次产品,都有着防腐剂不合格的问题,存在导致消费者出现皮肤过敏患湿疹的风险。目前,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被抽样单位)立即停止经营,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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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洗护用品的顽疾仍未剔除

近年来,酒店行业的产品类型持续的创新升级,诸多处于分散化状态的民宿、青年旅馆、电竞酒店应运而生。继卫生隐患之后,这类酒店中洗护用品过期、质量不合格、手动罐装等安全问题亦层出不穷。

记者注意到,上述不合格的6批次产品均为青海省内酒店的洗浴产品。无独有偶,在2020年青海省化妆品监督抽检中,不合格的4批次样品同样为宾馆洗浴类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微生物超限。

实际上,酒店、宾馆等地洗护产品问题频频遭曝光的背后,考验的是相关品牌和相关企业的良心。有业内人士透露,“相比其他场所来说,酒店对日化类产品的选择标准的确没那么高,但随着化妆品监管政策的落实,酒店行业中的洗护乱象也将得到肃清。”

公开报道显示,河南、山东、广西等地曾开展过宾馆用化妆品专项检查,山东省更在全国开展了宾馆用化妆品的防腐剂专项监督抽检。可以预见的是,监管趋严,宾馆、洗浴中心等场所也将被纳入化妆品监管的重点。

2021年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将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使用或提供化妆品纳入化妆品经营监管体系。自2022年1月1日起,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为消费者提供的化妆品,应当符合最小销售单元标签的规定。

国家药监局更是强调,宾馆、洗浴中心等为消费者提供的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净含量,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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