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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吵吵”了,红没药醇跟“377”不一样!

闻强|主编|2021-12-16 09: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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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杯弓蛇影”。

文丨化妆品报记者 闻强

近日,有微博用户在其账号上发布了多条关于“红没药醇、熊果苷等成分将被禁用到普通化妆品中”的言论,这些内容引发了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

实际上,此事的核心问题倒不仅仅是“红没药醇、熊果苷这些成分如何监管使用”,而是“带有美白作用的复合功效成分在添加时是否都要按照特殊化妆品进行管理”。

就此事,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曾参与过相关工作的权威专家李启(化名)、华东某省化妆品监管处负责人李大维(化名);知名本土品牌法规部门负责人张雪(化名)以及广东省的多位化妆品企业工程师。在他们看来,红没药醇和“377”并不一样,不太可能在普通化妆品中被禁用。

红没药醇被“禁用”?“不太可能”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行业专家对此事的观点基本一致,他们均认为:事件或是“以讹传讹”,红没药醇“不太可能被禁止添加到普通化妆品里”。

关于红没药醇“被禁用”的揣测和担忧源于一个截图。图中信息表明:“配方中含有常见祛斑成分红没药醇,请按防晒类、祛斑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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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工程师对此表示,该内容应该是在国家药监局注册特殊化妆品时收到的反馈,并非普通化妆品备案审查。

处于政策执行层面的地方化妆品监管处负责人李大维表示:“目前没有听说红没药醇‘被禁用’的相关传闻。”李启则认为这是部分媒体在炒作,“(红没药醇和熊果苷)两个成分应该不会被禁止(添加到普通化妆品中)。”

“红没药醇”跟“377”不一样

了解一下377事件的来龙去脉,有助于探究红没药醇“被禁用”的真相。

所谓“377”即是苯乙基间苯二酚,早在2012年国家药监局便批准该成分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主要功效为美白肌肤,通过抑制酪氨酸酶的活性抑制黑色素的形成,使用限量为0.5%。

李启告诉记者,所有成分、原料的使用都要按照法规来执行,对377加以限制是因为该成分是由药监局批准,有明确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而红没药醇是化妆品的传统原料,并不是由药监局批准限定使用(红没药醇在化妆品原料目录之列,但未明确使用量要求和使用目的)。

“目前国家没有美白剂清单,只要配方使用目的不是美白剂,就不用按美白产品申报。”张雪向记者解释道。

事实上, “377”之所以在近两年被严管,也是一些企业的“擦边球”违规行为导致。一些品牌产品想要去宣称美白功效,但却又不愿意付出时间和成本去办理美白“特证”,便在品名或者宣传上使用“焕白”“亮肤”这样的表达去诱导消费,由此,引起了药监局对此类问题的关注,并最终于今年明令禁止377使用于普通化妆品。

那么,红没药醇是否会步“377”后尘?多位行业工程师向记者介绍,红没药醇起到的主要作用是舒缓,无论是功效还是使用范围、要求上都和“377”有着巨大差别。也因此,很难将二者相提并论。

美白剂清单出台或是最终定论

“红没药醇最终会不会被禁止,还是需要官方来表态。”即便并不认同传闻就是真相,但李启对此事的态度还是留有一丝余地。而他所说的官方表态实际上就是行业都在呼唤的美白剂清单。所有这些关于美白产品原料相关的的监管问题,最后都会随着美白剂清单的出台而落定。

但眼下,企业、媒体,都不必过分地炒作和担忧。

一方面,确定美白剂清单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李启告诉记者,国家药监局一直都想建立美白剂清单,但其难度在于要对每种美白原料做足够深度的研究,包括起效浓度,安全性浓度等,只有名称没有限定使用条件的清单是没有意义的。

另一方面,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张雪相信,“特别是原料领域,即便未来确定了美白剂清单,也会给到企业足够的过渡期。”

因此,再去制造成分监管焦虑,并引导消费者去购买、囤货,真的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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