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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批次不合格,染发类产品又“翻车”!

李梦琴|记者|2022-01-20 10: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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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发类产品问题频出已成为业内顽疾,如何根治则成为了一道难题。

文丨化妆品报记者 李梦琴

1月1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称,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BONYHAiR染发霜(棕色)等71批次化妆品不合格。其中,48家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否认生产通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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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染发行业高速增长的阶段,越来越多的品牌入局染发行业,一系列乱象也随之而生,不合格染发类产品屡登药监局“黑榜”。记者梳理发现,71批次不合格的化妆品中,染发类产品超8成,包括由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恒大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BONYHAiR、达尼丝、采洁等品牌的染发膏。

一直以来,化妆品标签标识问题是化妆品产品抽检报告中常见的不合格原因。在被通告的化妆品中,共有60款产品的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部分产品还涉及其他问题),有9款产品涉及防腐剂超标问题。在“标签标识”不合格产品中,有50款产品显示“标签标识与批件一致”;有10款产品显示“标签标识与批件一致”。

也就是说,在这60批次不合格产品中,要么是检出标签标识中不含有的成分,要么是检出批件配方中不含有的成分。

依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已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注册事项发生变化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变化事项对产品安全、功效的影响程度实施分类管理:(一)不涉及安全性、功效宣称的事项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及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二)涉及安全性的事项发生变化的,以及生产工艺、功效宣称等方面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产品注册变更申请;(三)产品名称、配方等发生变化,实质上构成新的产品的,注册人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也就是说,但凡化妆品生产的相关事项发生变化,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向国家药监局提交变更事项,甚至重新注册。某化妆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标签标识之所以容易存在问题,是因为化妆品的市场趋势是实时变动的,部分生产企业为追赶潮流直接更改配方,尚未来得及向药监局申请相应的批件。但记者发现,上述被通告的71批次不合格产品多涉及苯基甲基吡唑啉酮、防腐剂等成分超标的问题。

据悉,苯基甲基吡唑啉酮是化妆品准用染发剂之一,其在染发产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5%。由于具有一定的致敏性,该成分被超限量添加会引起过敏反应。上述化妆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化妆品生产企业擅自变更产品配方,不仅违反了生产的标准规定,还可能影响预期染发效果或引起消费者皮肤过敏。” 

目前,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7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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