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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锐品牌被罚!

王娜|记者|2022-02-23 09: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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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γ-氨基丁酸的功效和肉毒素相近,上海伽盛化妆品竟使用“类肉毒素”这一名称作为专利成分用于宣传。

文丨化妆品报记者 王娜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新锐护肤品牌醒肌密SKINAWAKE的母公司上海伽盛化妆品公司(下称“上海伽盛化妆品”)因发布虚假广告和假冒专利被罚。

记者就此事向品牌方相关负责人进行求证,但电话显示无人接听。醒肌密品牌天猫旗舰店客服则表示:“此事系谣言,店铺合法合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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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APP显示,上海伽盛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主要从事于化妆品销售。醒肌密作为该公司的主要品牌,产品以护肤品类为主,瞄准敏感肌、孕妇肌等人群。去年7月,醒肌密获得了千万级别融资,并将其用于品牌建设、产品线升级研发及天猫抖音双旗舰布局等。

2019年8月,上海伽盛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天猫开设醒肌密旗舰店,此次涉事的,便是醒肌密旗舰店在2020年1月上架的一款名称为“醒肌密黛璞露黄金多肽紧致精华液套组-黄金多肽精华液+紧致蚕丝蛋白线”的产品(备案编号:沪G妆网备字 202000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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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伽盛化妆品在该款产品的产品详情页面上发布了“5-10分钟突出棱角收缩毛孔”和“专利类肉毒素成分”等内容。另经查明,上海伽盛化妆品为了突出自身产品的效果显著吸引更多客户购买,用时间表述杜撰了上述涉案产品的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下称“《广告法》”),上海伽盛化妆品发布“5-10分钟突出棱角收缩毛孔”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的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

除了发布虚假广告之外,上述产品还涉嫌假冒专利。根据处罚决定书,上海伽盛化妆品发布内容称,产品采用了专利类肉毒素成分。然而,该产品使用的专利号为201510943689.6,名称为一种含γ-氨基丁酸和透明质酸的组合物及其在化妆品中的应用,其专利成分未含有肉毒素或类肉毒素,且并未在上述产品详情页面上标注上述专利号。由于γ-氨基丁酸的功效和肉毒素相近,上海伽盛化妆品误以为可以使用类肉毒素这个名称作为专利成分用于宣传。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表示,上海伽盛化妆品发布“专利类肉毒素成分”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广告法》第十二条显示,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最终,由于涉案商品销售数量仅为一件,且当事人的行为未对消费者造成健康、人身或者财产损失,也未造成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加上当事人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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