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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又一通关难题解决了

吴若瑜|记者|2022-03-07 14: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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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1日起,以跨境贸易方式进口的化妆品,提交非濒危物种证明即可顺利通关。

文丨化妆品报记者 吴若瑜

一直以来,凡是涉及进出口通关的,濒危物种保护就是个必须面对的难题,跨境电商也不例外,甚至在某些情形下濒危物种保护政策还会成为跨境电商进出口的障碍。

日前,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公告,自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其中,国家有关部门针对跨境进口化妆品涉及濒危野生物种原料无法进口的情况,优化了备注内容,集中性解决了跨境贸易化妆品的进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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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濒危类化妆品 不支持跨境零售进口?

在进出口贸易中,商品涉及濒危物种被处罚的事件屡见不鲜,特别是化妆品领域常常会因产品原料涉及濒危物种,未按法规提供相关物种证明而被海关查处。据悉,2021年5月12日,皇岗口岸入境的一批化妆品中,第一项商品含有人参成分,而该成分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保护公约》附录中的列明物种,该企业无法提供非濒危物种证明或出口濒危物品许可证件而被海关查获,罚款1.44万元整。

因此,关注产品成分是否涉及濒危物种是产品进口前必需的步骤。化妆品法规咨询公司恩特科技总经理贾逸丹表示,按规定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与《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为标准,当进口商品内含有濒危物种成分的,企业在申报前应及时提出,并出示相关《野生动植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或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三)项的规定,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的罚款。

但是在实践中,不同的贸易类型面临的门槛有所差别。贾逸丹告诉记者,进口贸易分为一般贸易和跨境贸易两种贸易类型。第一种形式的产品批次数量大且具有国内备案证,若产品涉及濒危物种,企业只需要出示每批次的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或《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即可正常入关。

“也就是说,像一般贸易进口的化妆品只需额外办理证明即可入关。但是第二种跨境贸易渠道,销往天猫国家、小红书等平台的商品,只要涉及濒危物种,按以往的规定会被拒绝以跨境电商的方式进口,不能在国内市场销售。”贾逸丹说。

“特别是一些列入目录的特定物种,即使人工养殖培育,但因为与受保护物种同种,也会被拒绝跨境进口。”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友臣在发表于“观沧海研究院”的文章中写道。

跨境贸易不再“一刀切”

根据公告,此次对香膏、精油、护肤品、眼部化妆品、唇部化妆品、牙膏及洗发剂等洗护类产品的备注内容,从“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商品除外”,调整为“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且不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的商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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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调整的清单,减少了对跨境贸易商品的限制,以后跨境贸易的化妆品将与一般贸易进口的产品管理趋同。对于化妆品跨境贸易是一个利好政策。”贾逸丹说道。据悉,一般办理非濒危物种证明需要三个月。

广东铭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董事运营副总余子波持相同意见,他表示,新政策实施后,今后进口化妆品原料,只要有相关资料能证明所使用的动植物成分并非濒危野生动植物,而是人工养殖或是不同物种等情况,就有助于顺利拿到证书通关。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跨境贸易不需要进行备案,只要产品非涉濒危物种即可通关,所以以往部分商家选择瞒报涉及濒危物种的成分信息,将含有濒危物种成分的化妆品销往国内市场。所以这次政策的变动,不仅为跨境贸易渠道提供涉濒危物种产品进口的新路径,还体现出国家对涉及濒危野生动植物商品监管的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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