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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今日发布公告,公告称,为加强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安全高风险信息“直通车”检查制度的通知》(药监综妆〔2021〕111号)要求,自2022年4月1日起启用“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检查抽样专用章”,印章式样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