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化妆品报见习记者 石国庆
4月14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春雷行动2022”执法案件调查结果,公布了“四川达州市开江县某婴幼儿游泳馆自行配制儿童化妆品”的案件。

截自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件提到,2022年1月5日,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某婴幼儿游泳馆检查时发现,其货架上摆放有5瓶不明液体,且瓶上无任何标识标签。
经查,该瓶装液体系当事人从电商平台和药店购入橄榄油、紫草、白芷、冰片等原材料和玻璃滴管分装瓶等工具后,在其经营场所用电磁炉和锅自行配制的“紫草油”。而后,该店将其自制的“紫草油”用于旗下会员婴幼儿皮肤的日常护理,并销售、赠送店内会员以及经营场所里5岁以下婴幼儿使用。
目前市场上所流通的“紫草油”均需得到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MA(中国计量认证)以及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等多方国家认可机构的检测合格和化妆品备案后才能正式进入市场。很明显,该产品并不具备以上资质,也拿不出国家认可机构有效证明,妥妥的“三无产品”。
此外,上述商品所用到的原料还涉及到《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规定中所禁用原料“白芷”,且当事人将该产品用于5岁以下婴幼儿,该行为忽视国家化妆品原料管理规定,失掉了一位从业者的责任心,严重威胁了婴幼儿的安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当事人对上述产品的使用方法和使用目的进行调查后,认为上述产品符合化妆品的定义,因此,当事人自行配制“紫草油”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之规定。

目前,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上述产品及用于自行配制化妆品的工具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没收其自行配制的“紫草油”和配制工具,并处罚款3.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