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药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植幸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奇妙时光深海水润多效保湿霜实际投料成分含有海藻糖,与产品备案凭证载明的成分不符,被罚没近40万元。
通报显示,经查,该产品备案凭证载明的成分不含海藻糖。2021年10月,上海植幸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购入原料PatcH2O,成分含有海藻糖。2021年11月,该企业使用上述原料生产3批奇妙时光深海水润多效保湿霜。3批产品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79070.12元,企业违法所得人民币4354.03元。
通报称,上海植幸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的规定。
上海市药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上海植幸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下列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354.03元;没收违法产品:奇妙时光深海水润多效保湿霜(净含量:8g,生产批号:B1113A01、B1119B01、B1125B01)86221瓶;罚款人民币39.5万元。